生态设备联营-支音**推广方案
(2023年01版)
1. 【有效期】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03月31日,具体激励有效期以【激励规则】约定为准
2. 【参与主体】支付宝(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支付宝”)和为商家提供智能音箱、智能pos机(以下简称为“收单设备”)铺设软硬件技术及配套服务的服务商(以下统称为“服务商”)。
3. 【合作方式】本合作为定向邀请制,被邀请的服务商经与支付宝签订业务协议后,才能适用本政策。
4. 【激励规则】
协作费名称
激励行为
激励方案
激励有效期
生态设备联营-千里传音-接入
设备激活、收款交易
激励政策业务协作费计算方式:业务协作费=10元*激励系数*有效设备数
签约本政策的单一服务商于本激励政策有效期内铺设并有效激活收单设备的封顶值为100,000台且单一服务商于本激励政策有效期内可获取的业务协作费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元,以激活时间先后顺序判断是否在封顶值内。
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03月31日
生态设备联营-千里传音-活跃
收款交易
激励政策业务协作费计算方式:业务协作费=0.1元*激励系数*有效交易笔数
单一设备(设备ID维度)每日的有效交易笔数最多30笔,每月的有效交易笔数最多150笔,单一服务商因单一商家(商家SMID维度)获得的【生态设备联营-支音**推广方案-活跃】激励政策业务协作费最多为人民币75元,签约本政策的单一服务商于本激励政策有效期内获得的【生态设备联营-支音**推广方案-活跃】激励政策业务协作费最多为人民币7,500,000元。
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03月31日
5. 【规则说明】
5.1 【生态设备联营-支音**推广方案-接入】激励政策有效作业规则说明:
5.2 【生态设备联营-支音**推广方案-活跃】激励政策有效作业规则说明:
5.3 服务商的收单设备因任何原因解绑,该收单设备的激活以及所产生的有效交易不计入本政策激励范畴,服务商应退回已基于该收单设备作业取得的业务协作费。
5.4 支付宝有权对收单设备类型和有效作业要求进行调整,如有变更,将以公告、钉群通知、短信、弹窗或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告知,生效时间以告知通知为准。
5.5 服务商作业的商家必须为真实有效商家,如核实为虚***商家,无法获得返佣。
5.6 对于无效作业,在不享受所有奖励的同时瑞金中付支付pos机,支付宝还可根据线下服务商管理的相关规定、要求对该服务商进行处罚,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扣除所有奖励费用,收回作业权限,停止所有业务合作,清退等;具体以实际线下要求和服务商管理的相关规定为准。
5.7 符合享受业务协作费规则的收单设备的有效设备数以及所产生的有效交易笔数以支付宝最终账单结算结果为准。
5.8 有效交易:(1)用户使用支付宝APP扫描开通支付宝服务的商家的收单设备上的收款码或通过商家的收单设备扫描用户支付宝APP的付款码进行付款并产生实际支付的交易,(2)服务商进行该交易创建下单的交易接口的公共请求参数中包含“alipay.trade.create”,(3)交易金额必须为大于或等于2元金额,(4)前述交易完成后同一收单设备(以收单设备和播报设备的SN一致为判断标准)在交易完成后1分钟内成功播报当时生效的支付宝共享语料,同时满足前述4项要求的交易方能视为“有效交易”。
以下为无效交易:
非实付金额:用户使用集分宝、积分、红包、折扣券、代金券、立减等营销工具所等价的交易金额,以及使用用户预付卡、储值卡中的溢价部分(指大于本金部分),以及退款对应的金额。
6. 【签约路径】服务商需登录服务商平台-业务中心页面进行签约。
7. 【结算方式】
7.1 业务协作结算依据
7.2 对账、结算与**
7.3 若服务商连续2个月未能按照账单金额足额提供合格**,视为服务商未提供合格**,则:
7.4 请您理解,为确保账单数据准确无误瑞金中付支付pos机,支付宝可能无法在每月25日前出具账单,具体出账时间以支付宝实际提供为准。
7.5 其他未尽结算和开票方式,详见服务商平台《服务商平台业务协作费结算规则细则》和《服务商平台业务协作费开票规范细则》。
8. 【风险提示】
8.1 本方案公告为服务商与支付宝(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约的《业务协作协议》及其附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主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方案与主协议有差异的,以本方案公告为准。
8.2 交易中可能涉及的客户数量、交易笔数、交易金额等数据,以支付宝的系统记录及计算口径为准。
8.3 服务商需遵守《服务商管理制度》。为维护平台良性互动、健康有序发展,如服务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支付宝有权根据上述制度作出处罚,并在必要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8.4 服务商应自行负责解决在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与商家(含潜在商家)之间的一切纠纷,并承担全部相应后果。服务商因虚***宣传、过度承诺、故意欺诈、或过失失职等原因给商家(含潜在商家)造成损失的,应**自行承担一切赔偿责任;由此给支付宝、支付宝关联公司或合作伙伴造成损失的,服务商应赔偿一切损失。
8.5 服务商应规范、合理使用服务商账号,严格遵守下述及支付宝另行通知的所有账号管理相关规定、规范、要求:
8.6 支付宝有权随时对服务商的协作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要求服务商提供相应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协作所需的协作流程图、协作渠道等,如服务商在支付宝限定期限内无法提供相应证明,支付宝有权拒绝结算全部费用,并暂停或终止合作。
8.7 支付宝可***取的违规处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警告、限期整改、违规行为公示公告、限期退还已结算费用、拒绝结算部分或全部费用、暂停或终止本次合作或/及服务商与支付宝/支付宝关联公司的其他合作等,上述处理方式支付宝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单独一种或多种方式并处。如服务商对支付宝造成损失,服务商应当予以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鉴定费、调查取证费用等维权成本)。
8.8 服务商若出现以下行为,支付宝有权书面(包括但不限于邮件、站内信、公告等方式)通知服务商单方面终止《业务协作协议》且无需服务商确认,支付宝即可于发出书面终止合作通知邮件的2个自然日内取消服务商资格及对应的所有作业权限,并根据《服务商管理制度》和本激励政策约定对服务商做出相应的违规处理措施:
8.9 服务商和支付宝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开展商业合作: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双方一致同意,服务商承诺,在同等商业条件下不针对支付宝实施不平等商业策略,包括但不限于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主动引导商家减少使用支付宝支付服务、帮助其他主体实施针对支付宝的不公平竞争行为以及其他可能违背商业规律和商业道德的行为。否则支付宝即可发出书面终止合作通知并于发出邮件的2个自然日内取消服务商资格及对应的所有作业权限,并根据《服务商管理制度》和本激励政策约定对服务商做出相应的违规处理措施。
8.10 支付宝可对本方案进行调整,通过编号进行标识,并通过公告专区予以公布。服务商理解并同意该公告内容的动态调整可能导致服务商在不同的时期或阶段所获得业务协作费的差异,服务商需密切关注上述渠道关于费率的展示信息和通知情况。服务商如对本奖励方案变更内容有任何异议的,应在公告变更生效前及时终止主协议;服务商如继续开展业务协作,则视为同意变更后的内容。您对上述方案若有任何问题,请随时拨打支付宝商家服务热线,支付宝将竭诚为您服务。
9. 【定义】
9.1 虚***商家:商家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开通商家服务所填信息(含名称、地址)和线下实际存在的门店、摊位等不一致,具体定义详情见: 。
9.2 同一商家:同一支付宝账号、手机号、***、手机终端,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均视为同一商家。对于出租车用户,除同账号或同身份信息外,同一个营运证号或同一服务资格证号或同一个从业资格证号也视为同一商家。
9.3 合作识别代码:指支付宝向服务商提供“支付宝接口”中含有的具有唯一性的识别代码,该代码用以识别来自服务商使用“支付宝服务”的指令(支付宝可使用该代码识别服务商,服务商商家由服务商自行进行商家编码识别)。
10. 【附件】
无
11. 【版本变更】
当前版本(2023年01版)
生态设备联营-支音**推广方案(2022年01版)
Tag: 支付 协作 商家 服务 激励